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统考时间:2010年1月9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统考科目:1月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月9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或日语)(满分为100分)。
(四)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0日—14日(考生到沈阳市内五区报考点现场确认后,再到我院研招办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12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专业考试日程表。
考试地点:全国统考初试(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到沈阳市内考场应试;专业考试一律在我院进行。
(五)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我院将在复试时加试专业主干课
程二门。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五.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由我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费用:
考生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及食宿费均由考生自理。
七.录取
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习费用和学习年限
文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录取的学生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录取的学生学费每生每18000.00元,史论及美学专业每生每年15000.00元。学制三年。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18000.00元。学制三年。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单位或原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