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弦乐表演艺术
24小提琴演奏与教学
主科:(1)音阶:单音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双音音阶三度、六度、八度、换指八度、十度等均需演奏;(2)练习曲:帕格尼尼24首随想曲自选1首(14、16、20除外),维尼亚夫斯基随想曲自选1首(op10);(3)乐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中的两个乐章(赋格必奏)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4)大型协奏曲1首(含奏鸣曲式的三个乐章以及华彩段)。 ①政治理论②英语、俄语、日语③技术理论(和声、作品分析三级)④音乐学基础(中、西方音乐史三级)
①政治理论②英语、俄语、日语③技术理论(和声、作品分析三级)④音乐学基础(中、西方音乐史三级)
25中提琴演奏与教学
主科:(1)音阶:单、双音阶及琶音;(2)高级练习曲1首或巴赫无伴奏组曲1007-1012中任选1首全奏;(3)奏鸣曲1首;(4)协奏曲1首(全曲及华彩段)。
26大提琴演奏与教学 主科:(1)音阶:单音四个八度音阶及琶音;双音音阶三度、六度、八度等均需演奏;(2)技巧性乐曲1首;(3)巴赫无伴奏组曲(任选1首前奏曲和萨拉班德舞曲);(4)大型协奏曲1首(奏鸣曲式的快板乐章及华彩段);(5)高级练习曲1首。
27单簧管演奏与教学 主科:(1)高级练习曲1首;(2)大型乐曲2首(其中一首为协奏曲);(3)奏鸣曲1首。
28小号演奏与教学 主科:(1)高级练习曲1首;(2)大型乐曲2首(其中一首为协奏曲);(3)奏鸣曲1首。
29长笛演奏与教学 主科:(1)高级练习曲1首;(2)大型乐曲2首(其中一首为协奏曲);(3)奏鸣曲1首。
30西洋打击乐演奏与教学 主科:(1)定音鼓独奏曲目1首(4鼓以上);(2)小军鼓独奏曲目1首;(3)颤音琴或木琴独奏曲目1首;(4)马林巴1首(4槌,奏鸣曲或协奏曲的一个乐章);(5)乐队片段演奏。
声乐表演艺术
31声乐演唱与教学 主科: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6首(伴奏自理):
(1)美声唱法需演唱外国作品3首(包括歌剧咏叹调和艺术歌曲,至少用两种以上原文演唱)、中国作品3首(1首为二十世纪初的艺术歌曲,2首为现代创作歌曲);(2)民族唱法需演唱古曲或戏曲1首、传统民歌1首、现代创作歌曲或改编民族声乐歌曲2首、歌剧咏叹调2首(男声可选唱相当于歌剧咏叹调程度的民族声乐创作歌曲)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③607技术理论(和声、作品分析三级b)④807音乐学基础(中、西方音乐史三级)
音乐教育
32音乐课程与教学 主科:(1)综合教学与表演能力展示:说课(附教案)、演奏(任选一件乐器)、演唱、舞蹈、指挥、即兴表演、口试等。
(2)音乐教育综合理论;
(3)论文写作。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③606技术理论(和声、作品分析三级a)④807音乐学基础(中、西方音乐史三级)
注:和声、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等专业基础课程,其考试内容按不同专业方向的难易程度分级确定考试标准。
三、学习年限:
三年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在非音乐类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超过40周岁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现场确认和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预报,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14日(每天9:00-22:00)。
2.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办和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全国统考的外国语语种按规定任选一种(英、日、俄)。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院的招生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14日。
2、现场确认程序: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复印件(上述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编号,到我院研究生部办理相关手续。现役军人按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我院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照相)。
3、凡属委托培养的考生,其单位须在报名之前和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如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主科考试和全国统一时间考试:
(一)考试时间
1、主科考试时间:2009年11月28日-12月2日
2、全国统考时间:2010年1月9日-1月10日
附:星海音乐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日程安排表:
星海音乐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日程安排表
时间 2009年 2010年
10月10-31日 11月
10-14日 11月28-12月2日 1月9日-1月10日
内容 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 考生现场报名确认 主科考试 全国统考 专业基础课 主科: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主科笔试和面试;
表演专业(钢琴、管弦、民乐、声乐)主科考试。
论文写作(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风格听辨(音乐学专业)
同等学力者加试(器乐演奏、视唱练耳)
(二)、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外语(英、日、俄任选一种)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2、其他专业基础课(技术理论、音乐学基础)及主科考试科目详见前列表。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非音乐专业考生需加试视唱练耳(含笔试)、钢琴(或其他器乐)。
(三)考试地点:
专业主科考试与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均在广州大学城校区进行,外地不设考点。
七、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专业科目与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按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择优录取。
八、学习费用及待遇
按照政府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398号
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 020-39363999 020-39363988
以上或其他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星海音乐学院:www.xhcom.edu.cn
本招生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