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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艺术硕士(MFA)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艺教指委[2008]50号

MFA各试点院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60号文件要求和MFA教指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各试点院校的MFA招生工作要更加注重招生质量,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继续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MFA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

为做好2009年MFA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考试 

全国联考成绩决定考生是否获得复试资格。MFA教指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2009年艺术硕士全国联考指导分数线为85分。

二、关于复试

1、复试是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完善复试程序,细化复试办法,是保证复试质量的重要前提。各院校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应充分体现设立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宗旨,坚持专业标准,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机制,切实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

2、各院校的MF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专业复试工作的具体领导,应按照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和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复试要求,规范复试程序。须按专业设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每项考试不得少于三人评判;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复试教师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复试试卷和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需妥善保存。

3、各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具体要求自行确定专业复试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其考试方法与程序须提前向考生公布。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复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含面试)三门;教指委要求统一计分方式为:政治理论成绩可按合格或不合格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分别以150分计,合格标准由院校自行确定。

三、关于线下生的复试和录取

1、对联考成绩低于教指委公布的指导分数线要求,但考生已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获得过国家或国际重大奖项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招生单位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但必须保证质量。

2、线下生资格考试分数最多可低于教指委公布的合格分数线20分。

3、录取线下生人数不得超过学位办下达本院校招生名额的5%,且在录取限额之内。

4、关于申请录取线下生的报送审批 

试点院校须于2009年2月10日前将拟破格录取的考生信息、联考和复试成绩、破格理由、职称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教指委秘书处,由秘书处组织专家审批,2月25日之前反馈审批决定。

四、关于拟录取信息的报送
试点院校须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最终核实准确的录取数据库及录取工作总结分别以电子邮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报送秘书处。
 
 
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来源:中国艺术硕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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