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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知识点

  设计是一种产品生产,这种产品具有物理的属性,可批量生产,它满足商品的价值规律,反映着设计的市场性,映射着时代的科学技术的水平,是时代的必然结果,这是其它艺术不具有的特点。设计是一种艺术创造,它体现着人类的精神文化价值,实现了设计师的精神对象化,设计师把自己的才能和精神对象化,设计师把自己的才能和精神人格趣味通过产品反映出来,产品表现着设计师的一切。就设计生产来说,设计不仅仅是产品生产,而且生产了设计师的主体和欣赏感受艺术的大众这个主体。它的大众化是远大于其它艺术所产生的影响。所以在我们看来,设计美学所反映出来的审美价值是多元的整体。这里,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分别阐述。

  设计是一种艺术活动

  我们考察设计史,可以这样断定,设计始终原于艺术的范畴。设计或者等同艺术,或者属于艺术之列。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讲,设计都在艺术这个大家族之中。正是艺术史的材料证明设计的艺术特性,从而以便我们进一步地考察设计美学的其它特性,这点是最基本的原则。

  1设计(design)概念源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最初是指素描、绘画。后来人们从中理出绘画的四要素,即设计、色彩、构图和创造。

  2设计是设计师的创造活动所谓设计创造是设计师的创造活动,它是通过产品或设计作品来实现,在设计的产品中体现出设计师个性情感,技艺与手段,以及现代化的科学技术诸多因素。

  3设计是一种合目的的创造活动。设计有重要的商业目的。日本著名设计家和设计教育家大智浩和佐口七朗在《设计概论》中说:“所有称为设计的东西与主观的纯艺术不同,它必须满足各种各样的条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造型才是设计。当然,产品设计也不是超出在这一范畴的设计。”

  设计是一种经济行为

  设计的经济行为性是设计与其它纯造型艺术的重要区别特性。它显示着艺术是有目的合目性。这种市场性体现如下的特点。

  1、设计必须为消费者服务,消费主导设计。

  2、设计具有前瞻性,需要市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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