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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0年1月9日1月10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月9日上午: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9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10日上午:基础课(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10日下午: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个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将在2010年1月份公布“初试安排”时注明)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五)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具体的考场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2009年12月30日之后在我院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院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六)初试后,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通知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2010年3月中旬注意教育部发布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我院研究生部网页查询信息。

(七)复试

1.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分别确定学术型考生和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对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初试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并且结合报考我院的考生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者名单。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各研究方向将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考生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我院不属于“进行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必须等待教育部和北京市研招办的有关复试安排和要求的统一部署。请考生在2010年4月15日之后经常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不要来电催促,我们得到上级指示并依此确定我院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后将尽快在网上公布。

我院将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进入复试者考生准考证编号,请考生届时依据自己的初试准考证仔细查看,确认自己是否可以进入复试。如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上网查看信息或查看时粗心大意而误读信息,造成考生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全面、严格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为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的考试科目将在公布复试安排时一并公布。

4.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按照我院发布的相关要求前来办理复试资格审核手续,并提交本人创作的电影或电视作品光盘。不能提交作品的考生将不得参加复试。

5.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10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因我院是特色鲜明的专业艺术院校,并且由于招生名额有限、生源情况良好,故不接受调入申请,只负责协助考生办理从我院调出的相关手续。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七、录取

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目前,国家尚未下达2010年招生计划,预计我院招生总规模数为120人左右,其中含约占10%的专业学位硕士生。但具体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批准的规模数为准。各研究方向以及各位导师的录取人数将在录取阶段根据我院招生规模数、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成绩等因素确定。

考生可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计划外自筹经费硕士生。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被录取的定向生需在录取前由其所在单位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委托培养硕士生需由委托单位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合同、自筹经费生需与我院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合同。
我院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学年贰万贰仟元整。

八、毕业生就业

我院各研究方向学制均为三年。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将户口和档案转入我院(北京市研究生不转户口)。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九、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院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对作弊的在职考生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三)我院对考生的各种通知或说明将只通过网络对外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网页,认真查看是否有更新的信息发布。请耐心、细致地阅读信息,网页上已明确说明的问题,请考生不要再来电咨询。

我院希望招收的是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素养的艺术专业人才。为通过考研充分展现和观察考生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我们将只接待考生本人的咨询,不接待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的询问。

(四)我院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打着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

(五)我院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本院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六)我院的专业考试更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为防止考生将复习备考的重点仅仅局限在参考书的范围内,为了避免误导考生,并且更有利于对艺术人才的选拔,我院不提供任何参考书目,也不划定考试范围。

(七)因近期才收到教育部有关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文件,所以本院于6月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有所变化,增加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请以本简章为准。

    若有疑问,请参看我院研究生部网页“招生信息”栏目中的“北京电影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答疑”。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088

咨询电话:(010)82040499;82047891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54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乘304、323(快)、392、398、490、498、562、604、658、671、691、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乘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下车,东南c出口南行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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